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自治區各委、辦、廳、局: 《西藏自治區進一步加強綠色礦山建設的若干措施》已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抓好貫徹落實,積極推動我區綠色礦山建設。 2025年9月16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下載:《西藏自治區進一步加強綠色礦山建設的若干措施》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