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市)縣工業和信息化、新經濟主管部門,財政部門;有關單位:
現將《成都市圍繞超算智算加快算力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實施細則》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附件:成都市圍繞超算智算加快算力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實施細則

成都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成都市財政局
2024年6月28日
成都市圍繞超算智算加快算力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實施細則
一、持續提升超算適配性
支持企事業單位、科研機構基于國家超算成都中心技術框架開發通用適配產品,根據使用量與頻次綜合排名,分級分類給予排名前10的單位最高100萬元,每年累計不超過5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1.申報條件
(1)申報主體具有主體資格、具備完善健全的管理制度。
(2)申報主體對外已研發與超算算力適配的硬軟件適配產品,且使用量與頻次所產生的收入綜合排名前10。
(3)申報主體開展適配產品開發服務,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尊重社會公德和倫理,遵守商業道德和職業道德,誠實守信,履行數據安全保護義務,承擔社會責任,不得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利益,不得損害個人、組織的合法權益。
(4)申報主體三年內無犯罪、行政處罰記錄和失信等不良記錄。
2.支持標準
前10名共分為四檔(第1名、2~3名、4~6名、7~10名),分別給予100萬元、75萬元、50萬元、25萬元的獎勵。
3.申報材料
(1)超算適配開發獎勵項目申報表;
(2)載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3)項目服務企業的清單,超算中心服務證明材料(如合同、協議等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文件);
(4)項目排名證明資料(由超算中心出具,包括使用量和頻次產生收入等核心內容);
(5)項目情況報告(包含項目建設背景、建設主要內容、重點方向、服務領域、系統功能、服務成效等);
(6)其他需要補充的有關證明材料。
4.申報時間
以每年發布的申報通知為準。
5.政策咨詢
市經信局市新經濟委人工智能產業處
聯系電話:028-61884590
二、加快構建智算體系
支持在天府數據中心集群起步區建設一批與生物醫藥、安防、交通等領域緊密結合的智算中心,做優做強天府數據中心集群,對于算力規模300PFLOPSFP16及以上且固定資產投資達到30億元以上的項目,按照“一事一議”原則予以支持。
1.申報條件
(1)申報主體具有主體資格、具備完善健全的管理制度;
(2)申報主體在天府數據中心集群起步區建設了與生物醫藥、安防、交通等領域緊密結合的智算中心;
(3)算力規模300PFLOPSFP16及以上且固定資產投資達到30億元以上的項目;
(4)申報主體三年內無犯罪、行政處罰記錄和失信等不良記錄。
2.支持標準
按照“一事一議”原則予以支持。
3.申報時間
以每年發布的申報通知為準。
4.政策咨詢
市經信局市新經濟委人工智能產業處
聯系電話:028-61884590
三、加快云計算中心提檔升級
開展云計算中心優化行動,推動以存儲為主的“老舊”數據中心向以存算為核心的云計算中心提檔升級,推動“小散”數據中心融合、遷移至新型數據中心,強化綠色節能和智能化運維,提升大規模數據“云端”分析處理能力。對于改造升級完成后計算功能占比大于70%且機架數不低于1000架、PUE低于1.25的云計算中心,按照每個機架最高1000元,給予總額最高200萬元的一次性改造補貼。
1.申報條件
(1)申報主體具有主體資格、具備完善健全的管理制度。
(2)改造升級完成后云計算中心計算功能占比大于70%且機架數不低于1000架、PUE低于1.25。
(3)申報主體三年內無犯罪、行政處罰記錄和失信等不良記錄。
2.支持標準
按照平均每個在用物理機架改造成本的50%,給予單個在用物理機架最高1000元,總額不超過200萬元的一次性改造補貼。
3.申報材料
(1)云計算中心改造升級補助項目申報表;
(2)載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3)云計算中心改造升級證明材料(如合同、協議等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文件);
(4)項目專項財務報表(包含上一年度該項目實際投資額、截至上一年年底計算功能占比、平均機架數改造成本等核心內容);
(5)項目建設情況報告(包含項目建設背景、建設主要內容、重點方向、服務領域、系統功能、服務成效等);
(6)其他需要補充的有關證明材料。
4.申報時間
以每年發布的申報通知為準。
5.政策咨詢
市經信局市新經濟委人工智能產業處
聯系電話:028-61884590
四、合理布局邊緣計算中心
面向生產、生活、生態與城市治理需求,鼓勵企業圍繞提升應用感知設備數據匯聚、處理能力研制邊緣計算節點(MEC)設備,貼近應用場景布局高效邊緣計算中心,對年度服務終端數超過50萬(含)的邊緣計算中心,按照每個機架最高3000元,給予總額最高30萬元的一次性補貼。
1.申報條件
(1)申報主體具有主體資格、具備完善健全的管理制
度。
(2)單個邊緣計算中心年度服務終端數超過50萬(含)。
(3)申報主體三年內無犯罪、行政處罰記錄和失信等不良記錄。
2.支持標準
(1)對于年度服務終端數超過50萬(含)且不滿55萬的單個邊緣計算中心,按照每個在用物理機架2000元給予補貼;
(2)對于年度服務終端數超過55萬(含)且不滿60萬的單個邊緣計算中心,按照每個在用物理機架2500元給予補貼;
(3)對于年度服務終端數超過60萬(含)的單個邊緣計算中心,按照每個在用物理機架3000元給予補貼。
3.申報材料
(1)邊緣計算中心服務補助項目申報表;
(2)載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3)對外服務終端的清單(如合同、協議等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文件);
(4)機架數量清單(含合同、協議等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文件、機架現場圖片等證明材料);
(5)邊緣計算中心情況報告(包含建設背景、建設主要內容、服務領域、服務成效等);
(6)其他需要補充的有關證明材料。
4.申報時間
以每年發布的申報通知為準。
5.政策咨詢
市經信局市新經濟委人工智能產業處
聯系電話:028-61884590
五、鼓勵算力服務國家戰略
聚焦城市治理、環境監測、能源管理、航空航天等重點領域,鼓勵超算中心積極爭取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國家科教基礎設施等創新平臺和全國重點實驗室等使用超算算力,按照落地項目算力成本的30%給予最高300萬元的一次性補貼。
1.申報條件
(1)申報主體具有主體資格、具備完善健全的管理制度。
(2)項目使用超算算力資源,且建設投資單位是經國家發展改革委認定的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教育部認定的國家科教基礎設施、科技部認定的國家重點實驗室或其所在的主要承接單位。
(3)申報主體三年內無犯罪、行政處罰記錄和失信等不良記錄。
2.支持標準
按照落地項目算力成本的30%給予最高300萬元的一次性補貼。
3.申報材料
(1)超算算力成本補助項目申報表;
(2)載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3)項目建設投資單位是經國家發展改革委認定的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教育部認定的國家科教基礎設施、科技部認定的國家重點實驗室或其所在的主要承接單位的證明材料;
(4)項目使用超算算力服務的證明材料(由超算中心出具,如合同、協議等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文件);
(5)項目情況報告(包含項目背景、主要內容、重點方向、成效等);
(6)項目算力成本相關銀行付款憑證等佐證材料;
(7)其他需要補充的有關證明材料。
4.申報時間
以每年發布的申報通知為準。
5.政策咨詢
市經信局市新經濟委人工智能產業處
聯系電話:028-61884590
六、推動算力賦能城市建設
支持企業、高校、科研機構聯合國家超算成都中心、成都智算中心,在智慧城市、智能制造、生物醫藥、智慧物流、普惠金融等行業打造人工智能創新應用場景,對于形成解決方案和商用案例的,優先評定為示范應用場景,并給予最高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1.申報條件
(1)示范應用場景項目必須在申報時已完成建設、驗收,已投入運營且落地在成都;同一項目(項目應用的主要核心技術、產品、模式等)獲得過國家、省、市級財政資助的(例如未來場景實驗室孵化的項目、已立項的科技項目等)不能重復申請獎勵。
(2)示范應用場景項目的技術提供方應在本項目領域獲得授權發明專利或實用新型專利、軟件著作權、版權等,具有創新性、公共性、示范性和應用推廣價值,形成完整行業解決方案。
2.支持標準
對入選示范應用場景項目的建設企業,按綜合評價排名取前3名評為一等獎,獎勵金額100萬元;80分以上評為二等獎,獎勵金額70萬元;70—79分評為三等獎,獎勵金額50萬元;60—69分評為優秀獎,獎勵金額30萬元。
3.申報材料
(1)示范應用場景申報書。
(2)申報單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注冊登記證(照)復印件(加蓋公章)。
(3)項目驗收報告(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需包含如下內容:
①項目建設時間;
②項目所屬領域(生產、生活、生態、治理);
③項目實施目標、內容、實際總投資、技術方案、持續運營模式、運營團隊;
④項目創新性、形成各類標準(含國際、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團體標準)情況;
⑤項目在行業內的示范效果、可推廣性情況;
⑥行業解決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
⑦其它成功應用場景案例;
⑧項目技術成果、指標的證明材料;
⑨經濟效益:節省成本、示范推廣收入和提高效率的情況。
(4)應用場景照片。
(5)已獲得榮譽的印證材料。
(6)其他需要補充的有關證明材料。
4.政策咨詢
市經信局市新經濟委場景建設處
聯系電話:028-61884664
七、推進算力賦能產業發展
(一)建立以“算力券”為核心的算力中心運營統籌結算分擔機制,結合區塊鏈等新技術實現“算力券”有效監管。每年發放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的“算力券”,用于支持算力中介服務機構、科技型中小微企業和創客、科研機構、高校等使用國家超算成都中心、成都智算中心算力資源。
1.申報條件、支持標準及申報方式
本條政策按照“算力券”管理相關辦法執行。
2.政策咨詢
市經信局市新經濟委人工智能產業處
聯系電話:028-61884590
(二)鼓勵本市企業、高校、科研機構聯合國家超算成都中心、成都智算中心,參與承接國家、省級人工智能重大產業化項目、“揭榜掛帥”項目、“卡脖子”技術攻關項目等,對于申報成功的項目牽頭企業或機構,分別按照算力成本30%申領總額不超過300萬元、150萬元的“算力券”獎勵。
1.申報條件
(1)申報主體具有主體資格、具備完善健全的管理制度。
(2)申報主體聯合國家超算成都中心、成都智算中心承接了國家級、省級人工智能重大產業化項目、“揭榜掛帥”項目、“卡脖子”技術攻關項目。
(3)申報主體三年內無犯罪、行政處罰記錄和失信等不良記錄。
2.支持標準
對于申報成功的項目牽頭企業或機構,分別按照該項目算力成本的30%申領總額不超過300萬元(國家級)、150萬元(省級)的“算力券”獎勵。
3.申報材料
(1)國家省級重大項目算力成本補助項目申報表;
(2)載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3)聯合國家超算成都中心、成都智算中心承接國家省級重大項目證明材料(如批復文件等);
(4)項目算力成本相關銀行付款憑證等佐證材料;
(5)項目報告(包含項目建設背景、主要內容、重點方向、服務領域、功能成效等);
(6)其他需要補充的有關證明材料。
4.申報時間
以每年發布的申報通知為準。
5.政策咨詢
市經信局市新經濟委人工智能產業處
聯系電話:028-61884590
八、加大算力人才招引力度
加大人工智能相關領域院士(含外籍院士)、國際國內知名獎項獲得者(含圖靈獎、吳文俊獎、何梁何利獎、戈登貝爾獎等)、國家人才計劃(含國家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計劃、國家高層次人才特殊支持計劃)入選者招引力度,人才及其團隊根據算力使用成本給予總額不超過200萬元的一次性補貼。
1.申報條件
(1)申報主體具有主體資格、具備完善健全的管理制度。
(2)人才為人工智能相關領域院士(含外籍院士)、國際國內知名獎項獲得者(含圖靈獎、吳文俊獎、何梁何利獎、戈登貝爾獎等)、國家人才計劃(教育部長江、青年長江,自然科學基金委杰青、優青、海外優青項目等人才)入選者,社保繳納或稅收繳納在成都并連續6個月以上。
(3)申報主體三年內無犯罪、行政處罰記錄和失信等不良記錄。
2.支持標準
對于落地成都的人才及其團隊,根據其項目使用超算、智算的算力使用成本給予總額不超過200萬元的一次性補貼。
3.申報材料
(1)高層次人才算力補助項目申報表;
(2)載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人才戶籍或社保關系證明(復印件);
(3)社保或稅收連續繳納6個月以上證明材料;
(4)高層次人才認定證明或國家人才計劃項目立項證明等材料;
(5)項目使用國家超算成都中心、成都智算中心算力服務的證明材料(由智算、超算中心出具,如合同、協議等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文件);
(6)項目報告(包含項目背景、主要內容、重點方向、服務領域、系統功能、服務成效等);
(7)項目算力成本相關銀行付款憑證等佐證材料;
(8)其他需要補充的有關證明材料。
4.申報時間
以每年發布的申報通知為準。
5.政策咨詢
市經信局市新經濟委人工智能產業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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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加快AI大模型建設
鼓勵聚焦電子信息、生物制藥、網絡安全、清潔能源等重點產業,支持高校、科研機構、龍頭企業聯合算力中心孵化原創AI大模型,對于參數量不低于千億、典型應用場景不少于5個的AI大模型,前3年給予大模型建設方每年最高500萬元的算力成本補貼,并授予“城市數據合伙人”,在政策允許范圍內優先享受安全生產、信用服務、交通運輸、醫療衛生、公共安全、社保就業等公共數據集支持。
1.申報條件
(1)申報主體具有主體資格、具備完善健全的管理制
度。
(2)申報主體需聯合國家超算成都中心、成都智算中心孵化原創AI大模型。
(3)AI大模型需建立適配場景需求的模型體系,在不同任務和模態上都能有良好且穩定的性能表現,提供全流程支持應用落地的工具和方法,建設激發創新的開放生態。
(4)AI大模型落地的5個應用場景必須在申報時已完成建設、驗收,投入運營且落地在成都,具有創新性、公共性、示范性和應用推廣價值,形成完整行業解決方案。
(5)申報主體三年內無犯罪、行政處罰記錄和失信等不良記錄。
2.支持標準
前3年給予大模型建設項目算力使用成本的50%,每年不超過500萬元的算力成本補貼。
3.申報材料
(1)AI大模型建設算力補助項目申報表。
(2)載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3)AI大模型情況報告(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需包含如下內容:
①項目建設時間;
②AI大模型簡介(包含不限于參數、性能、模型復雜度等專業技術指標,以及同類大模型競品分析情況);
③AI大模型實施目標、內容、實際總投資、技術方案、算力訓練有關情況;
④AI大模型應用場景案例印證材料(不低于5個);
⑤經濟效益:節省成本、示范推廣收入和提高效率的情況。
(4)由具有資質的第三方機構出具的大模型建設的專項審計報告(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5)應用場景照片。
(6)已獲得榮譽的印證材料。
(7)聯合超算、智算算力中心孵化原創AI大模型的有關證明材料(由智算、超算中心出具,如合同、協議、契約文件等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文件)。
(8)項目算力成本相關銀行付款憑證等佐證材料。
(9)其他需要補充的有關證明材料。
4.申報時間
以每年發布的申報通知為準。
5.政策咨詢
市經信局市新經濟委人工智能產業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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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加快打造高品質算力網絡
加快建設跨區、跨運營商間直聯網和虛擬專網,推動天府數據中心集群組網互聯,與其他樞紐節點集群、省內其他城市數據中心網絡直聯,打造市內1毫秒、省內3毫秒、省際20毫秒的超低時延算力網絡。鼓勵網絡基礎設施運營商持續優化網絡架構,加快智能無損IPv6+、省際400G及其他新型高速傳輸網絡建設,推動全國一體化算力網絡建設,為天府數據中心集群提供強大運算能力。將高品質算力網絡建設項目優先納入省、市重點項目,給予技術、電力等要素保障,按照“一事一議”原則給予支持。
1.申報條件
(1)申報主體具有主體資格、具備完善健全的管理制度。
(2)申報主體建設的網絡架構能實現智能無損IPv6+、省際400G及其他新型高速傳輸網絡。
(3)三年內無犯罪、行政處罰記錄和失信等不良記錄。
2.支持標準
按照“一事一議”原則,在技術、電力等要素保障方面給予支持。
3.政策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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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探索建設算力調度平臺
探索構建區域一體化算力調度體系,實現“市內-都市圈-成渝”算力資源整體優化和按需調度,建立成渝與其他國家樞紐節點間的算力資源匹配對接和交易機制。支持頭部企業依托省市算力資源建設算力調度平臺,推動算力中心互聯組網,提升算力使用率,對于實現跨網絡、跨地域、跨行業數據交互和算力調度的,按平臺建設投資額的30%給予最高10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1.申報條件
(1)申報主體具有主體資格、具備完善健全的管理制度。
(2)申報主體建設的算力調度平臺能實現跨網絡、跨地域、跨行業數據交互和算力調度,并已有算力調度案例。
(3)申報主體三年內無犯罪、行政處罰記錄和失信等不良記錄。
2.支持標準
按平臺建設投資額的30%給予最高10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3.申報材料
(1)算力調度平臺建設補助項目申報表;
(2)載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3)算力調度平臺建設投資額等佐證材料(包含上一年度該項目實際投資額,實現跨網絡、跨地域、跨行業數據交互和算力調度等核心內容);
(4)項目報告(包含項目建設背景、建設主要內容、重點方向、服務領域、系統功能、服務成效等);
(5)申報主體年度財務報表;
(6)其他需要補充的有關證明材料。
4.申報時間
以每年發布的申報通知為準。
5.政策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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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提升算力設備自主可控能力
鼓勵智算中心建設國產自主可控、安全可靠的人工智能算力基礎設施和技術路線生態,打造全球領先的人工智能計算平臺、城市智腦平臺等,提供普惠算力服務。依托數據中心建設,加快推動服務器、計算與存儲、云平臺、數據流通等核心軟硬件的自主研發和產業化,推動建設國產化云計算、大數據平臺,鼓勵信創產品安全性測試,對通過第三方機構安全性測試的基礎芯片、核心處理器、計算機終端、服務器、網絡設備、存儲設備、操作系統、數據庫、中間件、辦公軟件等產品,按不超過安全性測試服務費的50%給予送檢單位最高50萬元補助。
1.申報條件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其信創產品通過第三方機構安全性測試。
(2)第三方機構為國家認可的信創測試服務機構。
(3)申報產品應為納入國家有關部委(含軍隊)認定的基礎芯片、核心處理器、計算機終端、服務器、網絡設備、存儲設備、操作系統、數據庫、中間件、辦公軟件等信創產品。
2.支持標準
按安全性測試服務費的50%給予送檢單位最高不超過50萬元補助;同一產品通過多次測試,僅支持首次通過測試。
3.申報材料
(1)成都市信創產品安全性測試補助資金申報書;
(2)單位法人登記證書、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或多證合一證復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單位上一年度審計報告(需具二維碼標識);
(3)購買服務合同或協議,轉賬憑證、發票等復印件;
(4)通過安全性測試的相關佐證材料;
(5)成都市軟件和信息服務業監測平臺上年度網絡信息安全產業填報情況截圖(/)。
4.申報時間
以每年發布的申報通知為準。
5.政策咨詢
市經信局市新經濟委網絡信息安全處
聯系電話:028-61883975
十三、其余事項
(一)本實施細則所述“申報材料”是指申報政策扶持所需提供的基本材料,申報時政策主管部門可在申報通知中要求申報單位(企業)提供其他必要的申報材料;復印件均須加蓋申報單位(企業)公章,各區(市)縣對上報項目申報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申報材料的原件在項目審核、審計時使用。項目申報時間以具體申報通知為準,由各區(市)縣組織當地申報單位(企業)申報,并行文上報。
(二)同一個項目一次只能申報一個政策條款,不重復享受相關同類政策。
(三)申報主體在項目資金撥付前若出現犯罪、行政處罰記錄和失信等不良記錄,或申報主體破產、注銷、遷出成都等情況,將取消項目支持資格。
(四)以上政策內容,如遇政策調整,以調整后的新政策為準;本實施細則由市經信局市新經濟委負責解釋,自2024年7月28日起施行,至2026年2月9日止。
成都市圍繞超算智算加快算力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實施細則